

他以法为剑,用一身“检察蓝”守护“公益绿”。
他严谨认真,所办理千余件案均严把“四关”。
从“4+1”到“等”外,从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到道路交通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徐斌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事业中留下了自己深深的足迹。2019年,徐斌所带领的顺德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其个人也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的荣誉。
带头钻研,勇当本职岗位上的创新者
“我先来,这个案件我来办……”对于徐斌常说的几句话,他的同事都已经耳熟能详。2017年,徐斌成为了顺德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现为第五检察部)的主任,带领部门同事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处于刚起步阶段。
“该办哪些类型的案件,该如何找线索,我们都做了很多尝试。”徐斌回忆,第五检察部在花生油、凉茶、饮用水、婴儿食品等领域尝试开展了公益诉讼工作,率先成功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8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谢某某、林某某私自生产、销售散装花生油的违法行为。为了避免舌尖上的营养沦为舌尖上的污染,顺德区检察院提起佛山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请求法院对被告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其对损害公益的行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经过诉讼,被告意识到行为的危害后果,当庭表示道歉,并在庭后支付了惩罚性赔偿金,同时在报刊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取得良好效果。
随后,2018年,顺德区检察院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花生油、网络外卖、婴幼儿食品药品等方面,贡献检察公益诉讼力量,努力共建顺德食品安全之城,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无私奉献,做群众满意的服务者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在办案中,徐斌始终以求极致精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
近两年来,徐斌积极鼓励、支持并推动部门检察官以公益为核心,研究探索办理新类型案件,第五检察部率先办理了多种新类型案件,如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的闲置土地认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外领域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窨井盖治理公共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均是全市同类型首次成功办理的案件。
此外,徐斌也带头研究探索办理新类型案件。其中,2020年他负责办理了全市首宗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公益诉讼案件,成功督促行政机关追回国有财产损失480多万元,为维护国有财产贡献了检察力量。
“他是来的最早,走得最晚的一个。”这是部门同事对徐斌的评价。2020年,徐斌牵头办理林某等九人非法采矿涉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期限短,需要检察官们在短短2个月间厘清证据提起公诉。“那段时间,不存在上班下班一说,只想着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徐斌说,由于案情跨时近20年,采砂量巨大,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内容很多,生态环境损害结果评估难度也很大。当时该案的案卷材料,用塑料收纳箱就装了十几箱,必须用中巴车移送,可见工作量之重。
为此,徐斌和同事们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多次前往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审核鉴定单位资质,认真审查在案证据,确定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范围,高质量地完成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审查起诉相关工作,并依法提起诉讼。经法院审判,判决林某等九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连带支付本案环境损害评估费用96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从检16年,徐斌办理各类案件超过1000件。专心、耐心、细心打磨好每个案件,始终坚持严格把好“审核关”“法律适用关”“程序与文书关”“质效关”,是他一直以来的工作准则。
“工作越久,我越感觉想要把工作做好,必须得加强自身的学习,才能跟得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徐斌表示,未来的日子,他将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不断改进提升工作的源泉动力,牢记为民初心,担当检察使命。
文/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