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四届禅城区委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从6月1日起,区委将派出4个巡察组,对4个镇街的4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巡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植伟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目前,禅城区已完成了常规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此次启动开展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巡察工作,是结合区委工作实际开展的自选动作,旨在加快推进禅城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禅城区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
根据工作安排,区委将派出4个巡察组,从6月1日至6月22日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7月底前完成巡察情况汇报、反馈、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
此次专项巡察对象包括南庄镇杏头村、贺丰村“杏头贺丰工业区”项目,张槎街道大江村“大江路两侧、江沙二路北侧地块五峰路两侧、大江路以北”项目,石湾镇街道塘头村“东平云谷片区(一期)”项目,祖庙街道郊边村“郊边工业一区”项目。
会议强调,专项巡察是政治巡察,要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要通过专项领域暴露的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深挖根源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因此,开展此次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巡察,重点要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一方面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工改工”为主要改造方向是否坚决到位,推进村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重点项目态度是否坚决、决策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规、措施是否有力、宣传发动是否到位、部门是否配合、进展是否顺利、推进是否廉洁、成效是否显著等。
另一方面围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及相关工作人员在重点项目推进中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服务和攻坚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问题;是否存在组织协调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
会议要求,本轮专项巡察是本届区委任期内最后一轮巡察,全体巡察干部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七个决不允许”以及大门不出、只字不漏、片纸不留、颗粒不剩、滴酒不沾的“五不要求”,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及与巡察工作有利益冲突的活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跑风漏气或泄露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严禁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自觉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文/佛山日报记者罗艳梅 通讯员禅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