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8日,记者从南海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南海社工人才扶持激励办法申报条件、程序,落实各项扶持激励措施,加快推动南海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在去年出台对南海社工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的基础上,该局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经费申请指引(2021年修订)》,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都可以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该指引将确保社工人才培育、扶持的相关措施落实到位,为社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注活水、添动力,切实提升全区社会服务整体水平,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助力绘就幸福民生的南海新画卷,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可申请激励经费的类别有哪些?
2019~2020年度考证激励
2020~2021年度实习激励
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养激励
2020年度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
2020年度学历提升激励
2021年度行业规范管理扶持
2020年度先进机构表彰激励
2020年度社工人才生活住房津贴激励
申请对象范围
扶持激励经费的申请分为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申请对象范围包括:
01 在南海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工作且经南海区认定的四到七类人才;
02 不作人才分类认定硬性要求的对象,即申领“实习激励”补贴人员及机关单位符合领取条件的工作人员;
03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社会工作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
(《办法》扶持激励对象不包括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
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一)2019~2020年度考证激励
1、在南海区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
2、目前在南海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3、在2019-2020年度内考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南海区民政局或其委托单位(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备案。
补助标准:申请助理社会工作师1000元、社会工作师3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职业资格等级晋升时可申请差额补助。
(二)2020~2021年度实习激励
1、佛山市内户籍;
2、实习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就读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
3、2020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南海开展连续不少于两个月(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社会工作服务实习实践活动;
4、经南海区民政局或其委托单位(南海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枢纽平台)进行登记管理;
5、实习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且承诺毕业后在南海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工作一年或以上的。
补助标准:申请每人每月600元的实习补助,每人最高可获补助3600元。
(三)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养激励
1、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知名院校、先进地区进修学习;
2在南海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工作且经南海区认定的四到五类人才。
补助标准:五类以上社会工作人才可申请继续教育培养补助,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学习费用的50%,每人每年总额不超过1万元。
(四)2020年度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
1、课题研究和项目研发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社会工作领域课题研究及创新项目研发工作,可申请课题研究和项目研发补助,对通过评审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及创新项目研发成果。
补助标准:按等次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研究成果最多不超过5个。
2、发表论文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被SSCI(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CSSCI(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学术论文的,可申请发表论文补助。
补助标准:发表S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1万元;发表CS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5000元。
(五)2020年度学历提升激励
1、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与行业相关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在取得新学位后与区内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等社会工作相关单位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
3、在以上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六个月及以上。
补助标准:申请博士学位3万元和硕士学位1万元的一次性学费资助。
(六)2021年度行业规范管理扶持
区级社会工作类枢纽型社会组织根据南海区民政局发布的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方向,提交符合研究方向且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发展的项目方案。项目内容应是未取得过政府同类资助或奖励的(若该项目服务成果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里的指标内容则不符合申报资格),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评审的项目方案给予不标准超过10万元的资助,每年扶持的方案不超过5个。
(七)2020年度先进机构表彰激励
南海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由国家、省、市级民政部门或社工主管部门颁发或授予的社会工作类先进单位称号或社会工作行业重大荣誉称号的。
补助标准:申请国家级荣誉称号10万元、省级荣誉称号5万元、市级荣誉称号1万元的激励。
(八)2020年度社工人才生活住房津贴激励
对专职在南海区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的五类社会工作人才,仅限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工作,且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
2020年度社工人才生活住房津贴补助期限为2020年5月11日(5月11日后认定为五类人才的则从认定为五类人才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按自然月申请)。
如中途离职或退休的,该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以社保记录为准),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人才身份变更,按变更后的标准减去已享受津贴金额后,再分发36个月计发。
此外,经南海区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四类人才,可申请60万元安家补贴(含税),但总额不超过购房发票金额。
文/珠江时报记者 戴欢婷 通讯员 周雪锋 梁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