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一案例入选广东法院“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活动”首批案例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5-19 08:59

昨日(18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庭审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吸引近百万网友在线观看。此案入选广东法院组织的“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活动”首批案例。

原告胡某于2020年11月在高明区某公园附近与流浪狗嬉戏,跟随狗跑进被告某公司的旧厂房,胡某不小心接触到带高压电的金属片,用手撑挡的瞬间被电晕倒地。后送院诊断,胡某双手因高压电击受伤而截肢,身体多处受伤。今年3月,胡某把该公司和佛山高明供电局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相关费用。

庭审过程中,某公司辩称其对停用厂房是封闭管理,且已按规定申请电房变压器减容,原告是未经允许擅自闯入才引发触电事故,不应对事故负有责任,并对原告触电原因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佛山高明供电局认为,其并非案涉线路设备的产权人或管理人,且已实际采取了减容措施,并且设置了“止步高压危险”等标识。原告亦对自身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提出了鉴定申请。庭审过程持续三小时,该案将依据双方当事人的鉴定情况,择期宣判。

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明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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