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但在《土壤法》实施初期,不少土地使用权人和职能部门对相关要求不够清晰,彼此缺乏沟通联动,甚至出现调查尚未完成、地块亟待开发、多方陷入被动的情况。

《禅城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引》小册子。/部门供图
为此,禅城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介入、多措并举,去年12月专门印制、派发了5000份《禅城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引》小册子,加强对《土壤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宣传。与此同时,禅城区今年2月研究出台了《禅城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动协作效应,进一步依法依规推动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强化管控建设用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止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动工建设现象。
协作机制出台后,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了沟通协作和信息互通,年初即共享全年的地块出让计划,并铺排好土壤调查开展的进度计划,共同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3月组织南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会召开专题宣讲培训会议。/部门供图
因应南庄镇“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提升等重点工作需要,区、镇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今年3月组织南庄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会召开专题宣讲培训会议,详细解读《禅城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作机制》和《禅城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引》,明确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学习、提高重视,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从而按时按质推动地块开发建设。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建立协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禅城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作机制已初见成效,近几个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衔接畅顺。下一步,区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有关单位合力推进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土壤防治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权人、企事业单位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沟通协作机制,以保障全区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来源| 禅城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