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政策有变 提前录取无效!《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直升政策有哪些调整?什么时候报名?《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5月9日,市招生办针对市民关心的话题进行回应,《方案》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对部分政策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方案》提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先进行特定招生,再进行普通招生。特定招生包括政策性直招、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就近入学直招,普通招生首先进行直升录取,再进行统一招生,统一招生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已被直招和直升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录取。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
学校提前录取有效吗?对此,市招生办明确表示,学校提前录取或提前承诺录取无效。《方案》要求严格实施招生管理、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学校利用违规技术手段和提前承诺录取、补录过程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学校不得进行计划外招生,不得二次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补录被录取后放弃注册的学生,严禁超班额插班转学和超办学规模扩班招生,严禁通过转学、插班、扩招提前“掐尖”招生。
直升政策有哪些调整?《方案》对直升政策明确规定:小学直升初中的条件为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同时规定填报了直升志愿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暂未开放,预计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中下旬。届时会通过市、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的报名时间和系统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