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顺德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佛山日报 2021-04-24 09:44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何海萍报道:“这是公共停车位,不是藏私摆物的’摊位’,请搬出物品,不得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近日,在勒流、伦教等镇街,顺德交警联合环运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使用物品非法占用店铺门前公共停车泊位行为,交警对杂物进行了清理。

在勒流政和中路,一家洗车店擅自在店铺前的几个停车位上放了锥形筒。看到交警过来,店主匆匆从店内跑出来,并表示将锥形筒放在车位上是为了方便前去洗车的顾客停车。“公共车位不是私人车位,杂物请搬走。”随后,交警对店主进行了警告,并勒令其立刻将锥形筒收起来。

在伦教明珠路,交警发现公用停车位基本都被沿路的商店用电动车、公共自行车、摩托车等“霸道”地侵占。不少前往附近市场的市民看到被“占领”的车位时,只能望而兴叹。针对这些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执勤民警一边向围观群众宣传道路交通整治的重要性,一边劝导沿街商铺商家将强占公共停车位的物品移出,并对不接受劝说或无人愿意承认“私占”行为的商家,将霸占停车位的杂物进行清除、收缴。

据了解,为有效治理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顺德交警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环运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据统计,从3月初至今,已清理锥形筒、轮胎等杂物409处,查扣三轮车、自行车64辆,拖移僵尸车57辆。

顺德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用锥形筒、水泥墩、自行车等物体非法占据公共停车位都属违规行为。今后,交警部门将继续联合环运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加强对市民宣传教育的同时,持续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每天不定时派出警力巡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确保还路于民。对此,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商户、居民共同抵制私占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的交通安畅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