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仪式在佛山市图书馆报告厅举行,该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佛山市文广旅体局局长陈新文,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泳槟,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张靖等领导与业界专家,市、区图书馆馆长,全市公共图书馆业务骨干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佛山市文化领域第一部行政规章,也是国家《公共图书馆法》实施后第一部市级地方性公共图书馆立法。陈新文在致辞中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佛山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乃至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仪式。
专家馆长论坛热议《办法》实施
当天,主办方举办了“新时代、新起点、新发展——《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解读与贯彻”圆桌论坛。专家论坛上,中山大学教授张靖、佛山市政府特聘专家屈义华、佛山市图书馆理事会副理事长吴岚岚、佛山市图书馆法律顾问叶仲等,围绕《办法》的制定过程、立法意义,主要精神、原则和内容,探讨《办法》指导下佛山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思路。

专家论坛现场。
馆长论坛则由市、区6位图书馆馆长结合实际工作交流如何有效贯彻落实《办法》。馆长们从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总分馆制建设、地方特色馆藏建设、阅读推广、文旅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图书馆合作等各方面探讨佛山市公共图书馆业务发展。

馆长论坛现场。
《办法》六章内容呈现八大亮点
《办法》分成总则、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八条内容,明确将“联合图书馆体系”作为全市公共图书馆体系建设的发展模式,并对该模式进行了总结、完善与提升,形成了诸多亮点:
亮点一: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
《办法》结合本地特点,在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等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方向,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与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体系化发展。
亮点二:明确“联合图书馆体系”为本市公共图书馆体系建设的发展模式。
《办法》明确了体系内中心馆、区总馆、分馆、各基层服务点的职责,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公共图书馆纳入体系的路径等,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的“佛山模式”提供政策支撑。
亮点三:创设交流合作机制,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办法》创设了公共图书馆与其他类型公共文化设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提出支持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在活动开展、文献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服务场地公用等方面加强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与联合服务。
亮点四:重视标准化建设,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办法》对图书馆馆舍、馆藏、人员及服务等提出了适宜于佛山市实际情况、部分略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定量指标;并在馆长资质要求,馆藏结构与新增,统一标志等方面对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中的设立原则进行规范。
亮点五:强调社会力量参与。
《办法》通过不同方式将不同类型的社会力量纳入联合图书馆体系的建设和服务,成立专家委员会吸收专业人士参与,联合各界力量推广全民阅读。
亮点六:支撑公共图书馆的专业化发展。
突出信息资源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的专业化要素。
亮点七:着力打破“最后一公里”服务限制。
《办法》明确了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确立了区总馆,分馆及基层服务点职责及其在联合图书馆体系中的作用,着力打破“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堵墙”的公共图书馆服务限制。
亮点八:与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事业互为呼应。
《办法》鼓励公共图书馆与旅游景区、酒店和民宿等单位开展合作,探索科学、合理的文化旅游协同发展模式,提出政府应当推动中心馆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图书馆建立文献交流与文化合作机制,加强人文湾区建设。
《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全文相关链接:
http://www.foshan.gov.cn/zwgk/zfgb/srmzfwj/content/post_4756230.html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方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