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百千”系列④ | 申报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可给予20%贴息
珠江时报 2021-04-16 11:17

近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融资风险补偿的实施细则》正式印发。该项政策旨在帮助工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据了解,风险补偿基金是通过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以撬动合作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投放量,补偿合作机构因支持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而产生的风险。它将进一步提高风险补偿基金对项目损失的风险承担能力,提升合作机构对企业的融资投放信心,进一步稳定企业经营发展。

根据“融资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对纳入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融资项目给予贷款利息20%的贴息,单笔融资项目贴息计算时间不得超过3年,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最高30万元。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目录库、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且自申报当年起前三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南海已有1332家企业纳入培育企业库。

【答疑】

问题一:何为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范围的融资项目?

进入“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目录库的企业,可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融资项目,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发放后,由银行向资金管理人佛山市南海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备,即可确认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范围。每家企业同时只有一个贷款项目可以享受风险补偿资金扶持,按时还本付息后方可再次申请。

问题二:何时可以申请贴息?如何申请?

企业在贷款项目完结(即偿还本息)后方可申请贴息,贴息资金每年申报4次,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在佛山扶持通上申请通过后,向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递交相应的纸质申请。

案例解读:企业A是“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目录库的企业,2021年5月向合作银行B申请了一年期1000万元的贷款,放款后银行将该贷款项目向资金管理人进行报备,于6月获得报备确认,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范围。2022年5月,该贷款项目到期,企业偿还本息后,可以根据申报通知进行贴息申请。

企业于2021年7月另向合作银行C申请一年期1000万元贷款,由于银行B的1000万元贷款项目尚未完结,因此银行C的1000万元贷款无法享受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贷款完结后也不能申请贴息。

9a7322cc18de448e82be0fd2ab7844bc.png

统筹/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丹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年智

音频录制/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夏梦

图解文字/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蓝志中

图解设计/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彭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