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明区社区矫正对象邱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感谢社矫工作人员对其在社矫帮扶过程中给予的司法关怀。
“真的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的关心、帮助与教导,我一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当日,社区矫正对象邱某将一面印着“社工帮扶见真情,司法关怀暖民心”的锦旗送到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
据悉,邱某因犯诈骗罪于2019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邱某社区矫正期间,荷城司法所对其专门制订了矫正方案,成立了矫正小组,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及社工对其进行教育矫正。通过日常集中教育、谈心谈话等工作,邱某逐渐认识到其犯罪行为对社会、他人及自己的危害,法治观念也有较大的提升。
今年2月底,邱某一近亲属因病突然离世,邱某因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得违规离开居住地区域而未能返乡奔丧而心急如焚,泣不成声。
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该情况后,先安抚邱某焦虑情绪,然后再指引邱某提交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接着立即依照规定提请区司法局审批该申请,最终顺利获得批准。
在邱某请假返乡奔丧期间,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均按照规定联系邱某,核查其定位信息,教导其不得参与与身份及请假目的无关的活动,叮嘱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其按时返回并依规销假。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邱某在请假过程中亦自觉遵守相关社区矫正制度纪律,按时报备。
事后,为了表达其真心悔罪悔改及对社矫工作人员的感恩之情,邱某特意向荷城司法所献上了锦旗,感谢司法所在社矫帮扶过程中给予的司法关怀。
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通过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出成效,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质效,将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提升社矫工作质效,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稳定。
接下来,荷城司法所将继续把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方针,使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教育矫正,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和人生观,在其顺利解矫后能重新融入社会,重塑正确人生。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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