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一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500平方米违法建筑
随着钩机机械臂挥舞,位于荷城街道沧江路211号农丰巷原农机大院一处违建被拆除。近日,该违法建筑两名负责人自行拆除了该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违法构筑物。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负责在现场监督。

钩机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前期,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该违法房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在建造前并未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该建筑房屋结构由锌铁皮顶加砖混墙组成,楼龄较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遇到大风天时,建筑顶部铁皮容易被风吹起,跌落时容易砸伤周边住户。
前期,针对该违法建筑,执法人员向两名负责人先后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向违建当事人开展劝说,耐心解释政策,当事人权衡利弊后,最终选择自行拆除。

钩机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据悉,今年高明区治理违法建筑的目标达到240万平方米,要求拆除面积不少于50%,即拆除面积必须大于120万平方米。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已整治违法建筑54.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临时建筑36万平方米,拆除比例约占65.56%,超额完成市区两级第一季度的违法建筑治理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三大队负责人梁易表示,下阶段,城管部门将继续对违法建筑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持续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文/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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