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佛山“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珠江时报 2021-03-25 16:12

3月25日,珠江时报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佛山市以综合得分96.98分的高分顺利通过省级评价验收,被广东省食安委正式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据介绍,佛山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结合,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亮点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到85.4%。

近年来,佛山在全省率先推行“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把食品经营、餐饮等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创新推行窗口业务“零见面办”,全市2020年超过一半新登记市场主体以“零接触”方式设立登记。同时还在全国首创制定全链条管理的“顺德鱼生”团体标准,经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严格科学论证,基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发布《“顺德鱼生”全产业链管控规范团体标准》,为全国各地方传统特色食品的高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开辟了全新路径。

另外,佛山还出台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国率先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餐饮)平台,上线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在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实现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100%上线;出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出台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建立水产品“收贩运”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农贸市场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肉菜体系“五联创”;全省率先使用信息化手段实行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创新推行食品销售领域无纸化监管,相关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议上被作为先进经验推广。

接下来,佛山将继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走出高标准捍卫“舌尖上安全”的佛山之路。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春妹 通讯员 郭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