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共空间种菜?高明区城管部门依规清除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3-19 20:46

好好的山林绿地、公共道路却被人开辟成一块块菜地,种菜人自得其乐,但周边市民的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侵害。近日,高明区城管执法局针对文昌路345号后侧黄翁山东北山脚的违规种菜、乱堆杂物等乱象开展专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还周边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demo.jpg

城管工作人员正在清除菜地堆放杂物。部门供图

前段时间,区城管执法局围绕中心城区开展巩卫行动,加强辖区巡查的力度。在黄翁山东北山脚,执法人员发现,周边一些居民私自利用竹子、树枝、塑料布、砖块等物品将山脚下的绿地圈起,违规种菜。此举不但占用了城市绿地,还影响周边车辆通行。不仅如此,附近一些居民还将废弃杂物堆积在山脚下,造成蚊虫蛇鼠滋生的乱象,形成阵阵恶臭,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demo.jpg

城管工作人员正在清除菜地堆放杂物。部门供图

针对该现象,区城管执法局派出执法队伍连续两日开展宣传劝导,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对相关人员下发了5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宣传劝导,部分存在违规种菜行为的居民自行对乱搭建的木架、篱笆等进行拆除,不过,部分居民在离去时没能将生活垃圾清走,且仍有一部分业主依然抱着侥幸心态等待观望。

自3月17日起,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合城管执法三大队、环卫保洁管养公司出动工作人员50多人次,出动垃圾压缩车2台次、清运车5台次,对片区乱象开展整治,共计清理生活垃圾40余方。昨日,随着清运车相继离场,黄翁山山脚乱象得到彻底消除,周边围观的居民纷纷点赞。

下一阶段,区城管执法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侵占公共空间违规种菜的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中,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规定,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种菜、乱堆杂物。否则,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可依据条例对违规行为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呼吁,当市民遇到侵占公共空间违规种菜的行为时,可及时举报,届时,将有执法人员介入处理,还路于民。

条例链接: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文/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扫码阅读更多新闻资讯】

dem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