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下月实施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今天上午,《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厅举行。该《条例》将于下个月实施,将“党建引领”的有关内容在条例中予以体现,借此提升群众幸福感!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1年1月2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我市制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推进社区治理和物业小区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制度探索,现实意义重大。
《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条例共六章七十三条,分为总则、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及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贯彻实施民法典,夯实业主自治基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确定;保障业主合法收益,规范公共收益的收支管理;突出行政执法进小区,明确执法单位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将“党建引领”的有关内容在条例中予以体现。市人大法制委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表示,尤其是当前我市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有诸多亮点,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工作的领导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格局重要的主导作用。参照《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总则部分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规范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执行,依法依规开展党的活动。
根据安排,今年全市有一半小区要成立党支部,更好地引领小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