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危运“电子运单”!禅城首单开罚,罚款2000!
禅城融媒体中心 2021-03-17 21:25

为进一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保障禅城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综合执法支队于近期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相关违法行为首次实施处罚。

近日,执法人员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核查辖区危险货物运输信息过程中,发现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GPS监控信息中存在行驶轨迹,但一段时期内未上传电子运单。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企业进行核查,发现企业承运人在车辆进行油品运输时,对短距离的运输任务没有专门制作电子运单,承运人认为车辆在进行1公里左右的短途运输,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未制作电子运单。

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取证,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制作电子运单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认识到电子运单制作不完善会影响到危险货物的全链条监管,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且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为全面铺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执法行动,禅城综合执法支队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方面,禅城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相关大队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定点检查、广泛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铺开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监督检查,并将危险品运输企业电子运单填报工作列入对企业日常监管。

另一方面,禅城综合执法支队积极组织专项启动,包括随机抽查和广泛巡查。执法人员先后到禅城区多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抽查车辆GPS在线情况,查看车辆行驶轨迹,检查危运驾驶员、押运员持证情况,重点对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制作准确度和按时上传情况进行了检查。

同时,执法人员在古新路、河滨路、塱沙路、佛罗路等路段加强巡查,对运输气体、液化石油气等危险货物的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驾驶人是否按规定携带电子运单。

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禅城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保持对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要求危险货物承运人制作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危险货物运单,强化对外省市危运车辆的电子运单检查。对危险货物承运人和车辆驾驶人违反制作、保存和携带电子运单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