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菲菲报道:3月12日,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制度化解决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问题。

近年来,“办卡”成了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第一步,先预付款再消费的模式蓬勃发展。但是商家“跑路”或倒闭后,消费者就容易陷入退款难索赔难的困境。据佛山市消委会统计,2020年佛山全市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2427宗,反映倒闭、跑路、关门停业的投诉有512宗,占比21%,涉及金额达860.3万元。
为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规范预付式消费服务生态,佛山市消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办法》。市消委会将指派顾问团律师或者安排工作人员,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指派律师的费用由市消委会承担。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得到诉讼支持?《办法》显示,消费者在接受预付式消费服务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市消委会支持其起诉。受理条件包括案件的诉讼管辖地在佛山地区、消费者能提供明确且有详细住所的被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未超过诉讼时效,并在人民法院未曾审结或者处理。消费者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侵权事实发生的证据,并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称,对涉案金额没有门槛。投诉人数为三人以下,案件性质较为简单的消费投诉,将由市消委会指定律师或者安排工作人员代消费者撰写诉状;对案件性质较为复杂、经营者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调解工作等情况的,市消委会可指派律师代理消费者提起诉讼,诉讼包括一审、二审(若有)、再审(若有)。
在《办法》的指导下,全省首宗消委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案例已得到受理。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副团长、广东升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绍均介绍,2020年9月佛山一家幼儿艺术培训机构倒闭,四位消费者累计2万余元的服务无法兑现的案件已经受理,目前案件已在法院正式立案中,立案后将进行开庭受理。
“形成制度化的解决办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失信经营者经历法律诉讼后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此举将增加失信商家的违法成本,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群体。”佛山市消委会秘书长但唐勇说,“我们呼吁消费者积极反映维权难题,也呼吁广大律师加入我们的行列。”
律师李绍均在“3·15”到来之际特别提醒道:“预付式消费案件在诉讼中很难举证,需要消费者注意保存证据。”他提示,消费者应确认合同签署主体、交易对象、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确违约责任,妥善保存转账记录和服务使用记录等,为日后可能的维权提供便利。
消费者在接受预付式消费服务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需在佛山市消委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正常投诉,市消委会将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筛选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