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高明区明城镇坟典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3-09 20:34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公布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高明区明城镇坟典村名列其中。

据了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上榜的村(社区)在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教育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坟典村开展多种样式活动增强村民学法兴趣。区司法局供图

近年来,坟典村以党组织发挥法治核心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让法治深入民心。过程中,该村通过加强法律机构配置、注重矛盾调解,制定并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公约,使村自治组织健全,工作规范。

目前,坟典村建设有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村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配备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均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到场参与讨论,充分尊重法律顾问意见。

坟典村大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将各种法治元素融入景观设施。区司法局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坟典村还是高明首个“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该村以非诉讼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而减少法院的诉讼案件,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真正实现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坟典村“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揭牌。区司法局供图

在日常普法工作上,坟典村每季度均举办法治讲座与普法活动,让法治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通过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普法实效,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另外,坟典村还大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将各种法治元素融入景观设施,打造了一个老百姓“能看懂、能喜欢、能接受”的法治文化广场,让普法活动更加多样化,让法治融入生活。

坟典村大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将各种法治元素融入景观设施。区司法局供图

据介绍,高明区、明城镇近年来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明城镇坟典村等先进典型,形成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大好局面。

作为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接下来,坟典村将继续不断以“党建引领+党群共建”的模式,加强美丽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人居环境大提升同时,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肖毅

【扫码阅读更多新闻资讯】

dem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