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杨立韵 通讯员钱雯薏报道: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获悉,三水正式面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启动“加装电梯业务培训”,为下阶段推进村(社区)加装电梯工作打造一支懂政策、懂技术的人才队伍。
“现阶段启动的加装电梯业务培训,主要是面对全区多业主单元式住宅而量身设计的。”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水正着力提高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加装电梯方面的业务能力,以《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等现行政策法规为培训内容,通过专题授课、专项政策解读、实际案例分析、工作经验分享、现场交流答疑等方式, 全方位提升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理解、宣讲及实践能力。
相关调查摸底数据显示,三水区四层以上未安装电梯建筑物3809栋。截至今年2月底,全区共接受加装电梯业务咨询现场初步核实情况约400宗,受理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80多宗,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9宗。
“近年来,咨询加装电梯的业务有较大增幅。”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外,根据政协部门的建议,正在对现行的《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争取以后加装电梯更便利,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
目前,三水已经设立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对4层(含4层,不含地下室)的多业主单元式住宅,由区财政统一按照每座电梯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符合补助条件且通过竣工联合验收的,申请人可提供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及三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向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申请专项补助资金。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现行的《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对前期协商并确定申请主体也作出明确规定。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由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加装电梯的意向,并征询本栋(梯间)房屋全体业主的意见,专有部分占本栋(梯间)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可委托代表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既有住宅的业主,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需要委托的,填写《授权委托书》并确定申请人。
此外,申请加装电梯的,应就加装电梯的具体方案、费用筹集、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事宜征求本栋(梯间)房屋全体业主的意见,进行充分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电梯使用管理人、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改造费用分担方案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