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年智)投资佛山,符合条件的世界500强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补贴。日前,为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加大对重点外资项目的支持,佛山市商务局近期启动2021年佛山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根据《2021年佛山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支持项目包括新批增资项目和世界500强项目及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其中,对在佛山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符合一定条件的新批及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最高5%、最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对世界500强企业在佛山投资的项目、符合佛山市发展“2+2+4”产业集群(包括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的项目,年实际外资金额符合一定条件的新批及增资项目,则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最高5%、最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世界500强企业以商务部业务系统信息数据为准。奖励依据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中企业2020年已纳统实际外资金额为依据,不包括外方股东贷款及外资投资性公司投资。
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请于3月9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填报。
链接:2021年佛山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支持项目、条件和标准
配套《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对重点外资项目的奖励。
(一)新批增资项目。对在佛山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新批及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1.年实际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或以上的,按纳统实际外资5%的比例给予扶持;
2.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5000万美元的,按纳统实际外资4%的比例给予扶持;
3.年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3000万美元的,按纳统实际外资3%的比例给予扶持;
4.年实际外资金额5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1000万美元的,按纳统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扶持。
(二)世界500强项目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对世界500强企业在佛山投资的项目、符合我市发展“2+2+4”产业集群(包括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的项目,年实际外资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新批及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1.年实际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或以上的,按纳统实际外资5%的比例给予扶持;
2.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5000万美元的,按纳统实际外资4%的比例给予扶持;
3.年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3000万美元的,按纳统实际外资3%的比例给予扶持;
4.年实际外资金额3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1000万美元的,按纳统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