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农业转基因生物原始创新和规范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通知》印发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谭海琪报道:为了充分发挥生物育种创新在塑造农业科技竞争新优势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相关活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农业转基因生物原始创新和规范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鼓励原始创新,支持高水平研究。支持从事新基因、新性状、新技术、新产品等创新性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活动。《通知》明确支持高水平育种,以生产中的主推品种为基准衡量生物育种水平,鼓励已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向优良品种转育。《通知》还明确要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研发成果由市场检验。
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在农业转基因生物推广应用中的主体地位,《通知》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资源互融互促。《通知》还要求,要规范生物材料流动,强化溯源管理,生产性试验以上阶段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法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农业农村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提供去向、用途、溯源管理、责任义务等相关情况及双方拟定的协议文本。同时,《通知》要求,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所有者承担该农业转基因生物从研发、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种子营销、作物生产贸易到产品退市等全生命周期的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