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佛山市各看守所有新要求!
佛山市公安局 2021-01-29 08:48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佛山公安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实保障律师、家属会见和顾送权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看守所会见、财物顾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准备材料

1、律师

(1)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地区)认可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盖医院或检测单位章)。

2、家属

(1)身份证、家属关系证明;

(2)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地区)认可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盖医院或检测单位章)。

二、预约方式

1、预约要求

至少提前1天预约

2、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监所服务模块预约;

图片

图片

(2)电话预约:请于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致电监所,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3)未经预约即来所现场办理的,视情况予以即时办理。

三、会见期间的防护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只提供视频会见方式,暂停现场会见办理:

1.须配合做好体温登记,体温高于37.3度的,不得办理会见;

2.须配合做好粤康码或全国互认的健康码、三大运营商轨迹核查及相关手续,21日内有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的,不得办理会见;

图片

图片

3.须按要求填写《防疫期间来所办事人员健康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下载👇)

图片

4.须自备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全程佩戴,配合监管场所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四、会见时间及释放时间

1、律师会见时间

图片

2、家属会见时间

图片

3、监所地址、联系电话和在押人员释放时间

图片

(▲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或暂停办理会见业务。)

五、财务顾送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办理现场顾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平台办理线上顾送。

图片

图片

原标题 | 注意!佛山市各看守所有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