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高明区全征地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申请财政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缴费月标准的个人部分100%。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在4月10日前进行申领。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请的人员须是高明区征时户籍登记在册的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同时符合从2016年7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延后缴费)的条件。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月标准的100%发放。
据了解,经国土部门核准的全征地村(居)组内,全征地时户籍已登记在册,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方式参保的,需带齐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扣费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按月参保缴费手续。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仍不足15年的,到社保部门办理延后缴费登记手续,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区人社局提醒,缴费补贴按个人实际缴费月数核发,因个人原因中断参保或停止缴费的时段不予补贴,首年申请计发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2016年7月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带身份证、户口簿、佛山农商银行存折(卡)、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可到社保或行政中心窗口打印)或退休证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高明区全征地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申领表》或《全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村、居委会提供)交到属地村(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
上述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从2019年7月起执行的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月标准为3376元,当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还可以与明人社[2011]71 号文的一次性财政补贴(5602元)差额衔接发放。此外,2021年1月起,当年度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8%×30%调整为当年度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8%×100%。
如果一个全征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满15年,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从2021年1月起至2021年6月参加城镇职保,可申请补贴的月数应为6个月,按月补贴金额共1620元(3376元×8%×100%×6个月),如同时还符合领取明人社[2011]71 号文的一次性财政补贴(5602元)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差额为3982元(560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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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经国土部门核准的全征地村(居)组内,全征地时户籍已登记在册,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参保方式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方式参保,带齐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扣费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按月参保缴费手续。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仍不足15年的,到社保部门办理延后缴费登记手续,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财政补贴
①按月财政补贴
▲ 享受条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含延后缴费)可享受政府每月补贴。
▲ 补贴标准:2021年1月起月标准270元,假设缴费基数仍为3376元情况下,为当年度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8%×100%(3376×8%×100%=270元/月.人,全年为3240元)
▲ 补贴年限:享受财政补贴累计不超15年。因个人原因中断参保或停止缴费的时段,不给予补贴。首年申请计发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2016年7月1日。
②与明人社[2011]71 号文的一次性财政补贴衔接
当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选择(二选一):一是继续按年申请上一年度每月参保补贴(但最长不超15年);二是可选择申领明人社[2011]71 号文一次性财政补贴(5602元)差额:
1、未按本办法领取过每月参保补贴的(含未领取全征地养老待遇),可一次性申领财政补贴5602元;
2、已领取过每月参保补贴(含全征地养老待遇),一次性财政补贴扣除已领取的部分,差额发给参保人;已领取的总额超过一次性补贴标准时,不再发放一次性财政补贴。
四、申领方式
①按月补贴
按月补贴每年度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待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每年4月10日前,可带备身份证(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本人页)、佛山农商银行存折(卡)和参保缴费证明(可到社保或行政中心窗口打印)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高明区全征地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申领表》(村、居委会提供)交到属地村(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领取上年度的月参保补贴。
②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带备身份证、户口簿、佛山农商银行存折(卡)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可到社保或行政中心窗口打印)或退休证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全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村、居委会提供)交到属地村(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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