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菲菲 通讯员廖城威、陈雪煌报道:岁末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佛山中支”)持续深入与市辖各司法机关的合作,在“断卡”行动中协助公安部门冻结账户、止付等,大力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积极推动惩处辖区洗钱犯罪分子。
数据显示,2020年经佛山市区两级法院判决洗钱罪2宗共4人,位居广东省地市前列。2020年12月15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以犯洗钱罪判处黄某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人行佛山中支作为佛山市打击洗钱犯罪的牵头单位,该案例是人行佛山中支联合市有关单位共同行动的最新成果之一。
人行佛山中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通过加强与市辖各司法机关的协调合作,大力宣讲洗钱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辖区金融机构配合作好洗钱犯罪的取证工作,关注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洗钱罪的立案、起诉和审判。
据统计,2018年以来,人行佛山中支协助开展反洗钱调查14宗,协助破获洗钱案5宗、地下钱庄案件4宗、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3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宗、网络赌博案件1宗,涉案金额合计83.74亿元。
另外,2018年以来,佛山辖区金融机构监测发现并向有关单位移交可疑交易线索65条,涉及洗钱上游犯罪非法经营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诈骗、网络赌博、非法经营票据、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
临近春节,金融犯罪案件频发,洗钱犯罪活动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为保障佛山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以及配合公安部门的“断卡”行动,人行佛山中支表示,将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中运用大数据监测分析,加强对可疑交易线索的收集、分析,总结不同类型洗钱案件特征,强化对线索的查找、对比、集中分析和过滤,实现案件管理和线索分析的集中化、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