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近日,贵州贵阳,某房地产营销公司员工小崔因未参加同事生日宴被罚甚至开除引起广泛关注。小崔表示自己十分冤枉,而当事经理表示,不这样做下次再有人过生日谁都不会来。并且经理表示并没有真的罚款,只是警示。
生日聚会属于私事范畴,谁的生日过或不过,邀请谁不邀请谁,与之相关的人参加或者不参加,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通俗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的事,违背这样的原则,好事可能变成坏事。像员工之间的生日聚会,如凑份子过会涉及经济负担,同时也会影响到员工的休息权利,强扭之下,即便是表面其乐融融,背后并不乏抱怨,过犹不及。
至于公司介入员工生日聚会,有明确公与私的界线,不能干预员工的私域私权,否则便涉嫌劳动侵权。当然,同事之间聚会也是人之常情,在此范畴内,公司企业有限度介入员工生日,甚至是一种劳动福利,也能成为融洽员工关系,改善企业管理的手段,但前提是公司企业抑或管理者本身富于人性化的关爱。比如,员工谁过生日,公司企业送上礼物,聚会单位给予补贴等等,激励员工之间互动,融洽关系。
而像此个案,企业管理者的作法显然越了界,员工过生日,企业及自身一毛不拔,还强制员工“凑份子”,充当组织者的角色,打着增加企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的旗帜,行着劫掠员工权益之实,既不合情理,更涉嫌违法。
如此管理者并非不谙情理,也不是法盲,即便是基于常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换位,其作法都会令人感到不爽。这从他对待和处理未参加生日聚会员工的回应中可窥见一斑,“不这样做下次再有人过生日谁都不会来”,明知皆不喜欢,却非要执行,说到底还是“绝对服从”“绝对听话”之类“潜规则”“暗规矩”,而且相对于“忠诚度测试”之类的作法,更直接更粗暴。
毫无疑问,未参加生日聚餐被罚也是职场霸凌,是对员工权利与尊严的践踏。类似的现象之所以多见常见,与普通员工在企业及管理者面前处于弱势有关,而企业与管理者之所以迷恋“潜规则”这套蛮霸逻辑,在于利用了员工权益要挟,管理看得见的成本“最小化”,比如此个案的管理者借员工生日宴,让员工花钱搞企业“团建”,有没有里子不重要,关键是有了捏合队伍的“面子”。
所幸的是,此个案所涉员工并没有为了保住饭碗而妥协,而是勇敢地据理力争,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的做法也得到了绝大多数网友的认可与支持,这也表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者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也在增强,早就不是逆来顺受、任人摆布的柔弱羔羊。
当然,反对职场霸凌,还是要强化劳动执法维权的撑腰,像这样严重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要严查重办,旗帜鲜明地对企业及管理者用强制手段来压制员工“说不”,不要让劳动者一个人战斗,以此来倒逼企业及管理者,与时俱进,去探索构建职场健康、人性的管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