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莫璇报道: 12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下称“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下称“试点城市”)。第一批示范城市共15个,第一批试点城市共60个。佛山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成广东省4个入选城市之一。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下称《意见》),为稳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今年10月启动第一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申报评选工作,按照“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问题导向、改革突破”“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顺应趋势、融合创新”的原则确定,旨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率先落地,支持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按照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会同本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统筹推动本地区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督促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共1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1. 河北省廊坊市
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3. 吉林省长春市
4. 上海市徐汇区
5. 江苏省南京市
6. 江苏省苏州市
7. 浙江省杭州市
8. 山东省济南市
9. 山东省青岛市
10. 河南省洛阳市
11. 湖北省武汉市
12. 湖南省长沙市
13. 重庆市渝中区
14. 四川省成都市
15. 云南省昆明市
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共60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延庆区
天津市:和平区、滨海新区、西青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沈阳市、盘锦市
吉林省:吉林市、通化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
上海市:黄浦区、静安区
江苏省:常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温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铜陵市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
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
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
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林市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北碚区
四川省:泸州市、南充市
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
云南省: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
青海省:西宁市、黄南藏族自治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