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报告显示,我国居民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凸显,慢性病患病、发病仍呈上升趋势。我国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高胆固醇血症患病率和40岁及以上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病率与2015年发布结果相比均有所上升。
尽管我国覆盖全民的基本医保制度已全面建立,但由于报销比例还不高,加上报销“封顶线”设置等原因,相当一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沉重,“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作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今年3月,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署2020至2022年佛山市大病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大病保险项目承保期限为3年,即2020至2022年,面向佛山所有以职工身份参加或居民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51元/人,个人无需另外缴费,由医保基金统一划拨,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接下来,详细了解一下大病保险待遇吧!
待遇享受起止时间:
参保人从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待遇)。参保人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同时停止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赔付范围:
赔付范围按佛山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支付范围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按出院日期核定),参保人发生的纳入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根据就医方式的不同,按下表的比例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上述“纳入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
(1)参保人住院(含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含超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以上部分;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按月缴费未满3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纳入;
(2)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超年度限额标准以上部分)。
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累计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大病核报金额),根据参保人身份标识不同,按以下支付比例计算出大病保险资金支付金额:

费用结算:
属于大病保险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补偿的,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并结算。
申请方式:
参保人无需另外办理待遇申请手续。
本指南未尽事宜,敬请关注佛山医疗保障、佛山社保、广东人保财险、国寿广东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医保局网址:www.foshan.gov.cn/gzjg/fsylbzj
社保网址:www.fs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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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丨中国人寿佛山分公司
文丨吕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