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林晓翠报道:12月15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主持会议。《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获一审通过。

会议现场。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级2020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19年地方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调研报告。
会议从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方面对《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
佛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河网区,全市行政区域内河涌3000多条,总长超5000公里。近年来,佛山市水污染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水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区域性、流域性水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会议认为,制定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是必要的、合法的,也是可行的。接下来,《条例(草案)》还将继续向社会征集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进入二审。
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同意市级2020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级2020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唐韶群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刘高林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邱建文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上,刘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唐韶群颁发任命书。其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唐韶群、刘高林分别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洁华、叶良、黄坚、徐东涛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葛承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选、办公室主任陈锋,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