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竟“烫”出“黑斑”?女子做光子嫩肤被灼伤
佛山日报 2020-12-13 17:14

视频/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制作

“好端端地让自己脸上多了几道疤,我都后悔死了。”想让脸部皮肤变得嫩滑的宋女士在佛山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做了光子嫩肤的医美项目,结果导致右脸被灼伤,被烫出的黑色“斑痕”至今还未消退。12月13日,记者了解到,经过多番协商,该医疗机构表示只愿意免费为宋小姐修复皮肤灼伤,并加送美容项目以表歉意,但不同意赔偿金额的方案。

经过几天的恢复,宋女士右脸褪去红肿,变成了五条“黑斑”。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摄

消费者:医生诊断为灼伤 可能会留疤

据宋女士介绍,12月8日傍晚,她来到位于禅城区汾江中路的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做光子嫩肤项目。“店员先在右脸上打能量,一开始我感觉不适,又热又烫特别疼,还闻到了焦味,店员安慰我说没事。”宋女士说,打完右脸后,她感觉越来越痛,像被灼烧一样,主动提出要降低能量打左脸和额头。

等到项目做完,宋女士发现像右脸似乎被烫伤了,明显红肿,左脸和额头没有出现异常。“店员操作完,连忙叫了几个同事过来看。她们解释说这是正常现象,然后给我敷冰,还给了我一支空壳的烧伤膏,让我去药店买来涂。”当晚,宋女士右脸没有好转,还起了水泡,联想到店员的反应,她隐约觉得“不对劲”,第二天前往罗村医院看诊。

记者看到,根据皮肤科医生诊断,“5条放射状红色斑疹,伴有小水疱疹”,宋女士右脸皮肤被诊断为“灼伤,灼伤性皮炎”。“如果是疤痕体质,可能永远就这样了。”宋女士拿着诊断结果,来到医美门诊部协商赔偿,却遭到拒绝。

经过医院皮肤科诊断,宋女士的右脸被灼伤。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摄

“第一天她们承认是操作不当,只承诺帮我修复,闭口不提赔偿。”宋女士表示,第二天再去交涉时,门诊部负责人否认是操作不当造成,坚称脸上的伤是正常反应。

医美机构:是正常现象

据了解,当天为宋女士做光子嫩肤的店员是佛山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一名姓胡姓店员。胡女士解释称,宋女士的脸并无大碍,并且否认了操作不当的说法,“她的皮肤不耐受,能量打得有点大,形成光斑印是正常的。”

听到这个回答,宋女士表示她并不是第一次做光子嫩肤,从未出现这样的情况。宋女士还说,皮肤科医生告诉她右脸皮肤恢复需要配合仪器和药膏,至少半年时间。

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的宋女士,目前无法正常上班,已向公司请了半个月假。“本来是希望变美的,现在变成这样。”宋女士提出,希望医美机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1-2万元。

对此,门诊部负责人并不同意。“这种情况没有到需要赔偿的程度,如果要提出赔偿,那按照程序走,出具鉴定证明。”胡女士还称,做光子嫩肤前,宋女士签署了一份知情同意书,明确知道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宋女士不应该追究。

截止到13日,记者了解到,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只承诺愿意免费为宋小姐修复皮肤灼伤,并加送美容项目以表歉意,但不同意赔偿金额的方案。宋女士表示,她将考虑走法律途径索赔。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表示,针对这起医疗美容消费纠纷,即使消费者签署了相关责任书,并且美容机构在格式条款内免除己方的责任,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通过有关鉴定意见来定案,而非格式条款内容,消费者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对于赔偿内容,消费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主张后续治疗的费用、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费用。

文/图 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