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梦报道:12月8日,记者从三水区农业农村局获悉,三水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施办法修订在即,将通过上调贷款额度、增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和“政银保”融资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作为国内首例通过保监会审批推出的合作农业贷款模式,三水“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从2009年开始实施,通过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合作,以财政、信贷、保险三轮驱动,扶持了一批困难农户度过难关,支持了一批种养大户、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截至2020年11月30日,累计放贷10424笔,放贷金额达21.91亿元。
由于现行“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施办法即将到期,以及农业转型升级带来了对资金需求的变化,三水区即将从贷款额度、融资模式和短期资金周转支持三个方向着手,对该政策进行修订。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转型升级的需要,最大限度满足借款人的融资需求,三水经过与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将原个人种养借款人的贷款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200万元;家庭农场的贷款额度由150万元上调至250万元;一般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贷款额度从200万元上调至300万元;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贷款额度由300万元上调至400万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贷款额度由40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贷款额度由500万元上调至600万元。三水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评估,调整后能基本满足三水区大多数农户的产业转型升级需要。
新政策将增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在“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的基础上,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向合作银行推荐借款人,并为借款人提供一定比例担保的融资模式。合作农业龙头企业在经营范围内为借款人提供生产资料或服务。合作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应用于借款人向合作农业龙头企业支付生产资料或服务购买款,有利于合作企业和借款人共同发展,做大做强,最终实现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企业、借款人五方共赢的局面。三水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政银保”贷款模式中,银行和保险公司因为行业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控制比较严格,很大程度上未能满足借款人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通过“政银保”贷款操作的灵活性,为更多有意向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但缺少资金的借款人提供金融支持,通过增加贷款审批额度,利率适当优惠,实现提高发展生产的资金投入。
为解决借款人的资金回笼迟缓,还贷压力大的问题,“政银保”新政将增设“政银保”融资专项资金,为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借款人,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前提下,提供短期周转资金支持。目前,“政银保”原借款人在快到贷款期限时(通常提前一个月左右),必须要筹款还贷给银行后,再进行下一步的申请续贷,而此时大多数借款人已经把贷款投入生产,但农产品未必能及时卖出,有相当多借款人只能向外筹款还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