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显成效!高明社矫教育爱心点亮“微心愿”
佛山高明普法 2020-12-07 21:35

点亮微心愿

为营造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高明区司法局联同鹏星社工机构号召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响应区慈善会倡议,积极开展“点亮微心愿,凝聚微力量”微心愿爱心认领活动,为区内低保及困难对象送上关怀及温暖。

伸出爱心之手,为困难对象点亮“微心愿”

社工与社区矫正对象组成爱心服务队,为独居老人送爱心

活动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对象踊跃向社区低保户、残疾人、高龄独居老人等困难对象伸出爱心之手,根据自身能力纷纷为困难对象认领“微心愿”。其中,社矫对象吴某(化名)除了捐献物资外,还加入到爱心志愿服务队当中,将困难对象所需物品逐一送上门。

吴某表示:“接受社区矫正后,我认识到自己之前犯的错误,但国家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悔改,我一定会服从监管,认真矫正。通过这次爱心活动,我发现自己也可以去帮助别人,今后,我会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爱心服务队为困难对象送上

由三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购买的电动轮椅

自11月6日至18日止,由高明区社矫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高明慈善会工作人员、鹏星社工等组成的爱心服务队共为高明区8名困难人员送上由高明区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捐赠的捐款和物资总价值价值约3600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爱心服务队在探访已有80多岁高龄的独居老人黄伯(化名)时,为其送上了盼望已久的轮椅,并一再叮嘱其要好好照顾自己。黄伯则表示自己内心感到十分温暖,一再感谢社会和社区矫正对象对他的帮助和关心。

有效帮扶: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通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身体力行地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用自己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帮扶实践,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促进其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成效。

积极献出爱心的社矫对象接受表彰

@  佛山高明普法

供稿 | 高明区司法局社矫股

编辑 | 佛山高明普法微信编辑组

校对 | 邓伊韵 肖毅  审核 | 孙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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