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读①】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预案主体的职责
佛山应急管理 2020-12-01 20:44

解 读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20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省第一个出台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该《细则》用于指导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管理上的责任与要求。

从今天起,“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将持续推出该《细则》的系列解读,敬请留意!

相关预案主体的职责

// 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

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与管理、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标星“佛山应急管理”

安全管家常伴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