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送评案例创新服务情况: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针对佛山餐饮监管“人少事多”、原有监管手段触及“天花板”的现状,佛山在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践行“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理念,通过在全国率先建设“阳光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围绕一个阳光餐饮平台,社会餐饮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两个系统,打造集明厨亮灶、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主体自律、智慧监管以及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社会共治信息化平台,有效架起监管部门、餐饮单位、消费者共治餐饮安全的桥梁,积极推进餐饮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敢于探索创新,在全国率先建设佛山“阳光餐饮”模式
佛山“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无线高清摄像头,运用“视频云+物联网”技术,将后厨视频数据推送到“公共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可24小时实时查看后厨视频,对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起到震慑和约束作用;同时,打造“九宫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通过佛山“阳光餐饮”手机APP公示许可信息、量化等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承诺、健康证明信息、索证索票、自查报告、监督检查、添加剂信息等九项内容,每项信息均可自动链接到主体责任、智慧监管等板块,使餐饮后厨虚拟化、远程在线化、掌中可视化,推动餐饮监管从单一现场监督向便捷、高效的智慧监管转变。2019年度,在省局委托第三方对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佛山市餐饮质量安全综合评分排名全省第一。
二、致力于社会共治,佛山“阳光餐饮”成效初显
(一)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落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在平台建设企业“主体自律”栏,系统将开展检查的内容自动发送到企业管理人员手机上,由企业开展日检、周检,目前已产生10万多条有效“自查自改”数据,整改问题完成率超70%,实现食品经营单位自我管理。二是通过“五定”(定时、定位、定人、定景、定事)防伪技术,确保企业自查落到实处。三是通过“阳光餐饮”平台,餐饮单位可以更方便地进行人员健康管理、商家承诺、索证索票、自改自查、制度管理、培训考核等。四是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系统自动生成企业食品安全电子档案,减轻企业负担。
(二)部门监管效能得到提升。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可以实现移动执法、电子巡查,随时查看餐饮单位落实自查自检、人员培训、人员健康管理、进货台账管理工作情。市场监管部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体检报告”及电子监管巡查记录,能精确定位到风险级别高的主体,进一步增强靶向执法能力、提高风险监测能力。一方面,通过委托或聘请工作人员对人员穿戴、地面卫生、出入专间以及清洗消毒等简易违规行为进行网上巡查,远程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加工制作食品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形成监督检查闭环。监管人员通过平台查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检查时,通过查看上次检查记录,将不合格项列为本次检查重点,并通过手机完成监督检查告知、检查要点和检查结果等事项,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检查结果自动生成,大大减轻工作量;每次检查后,需要企业在系统上完成不合格项整改,该次检查才能审核通过。
(三)社会共治内涵得到拓展。一是消费者通过手机APP或者直接扫描二维码,可以实时观看后厨直播;用餐结束后,可以分享用餐体验,对餐饮单位用餐环境、食品安全状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有效提高公众参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话语权。二是通过对后台数据流的汇总、分析,从政府监管、主体自律、过程阳光、信息公开、公众评价五个维度建立“食安指数”模型。“食安指数”的发布,一方面有利于倒逼企业提高餐饮服务保障水平,另一方面也让监管有据可依,帮助决策者掌握阶段性、区域性食品安全动态概况,发挥风险预警的提示作用,实现科学决策,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以人为本,持续全面推进佛山“阳光餐饮”
佛山“阳光餐饮”以人为本,以问题为导向,构建起以企业主责为基础,消费者、网络订餐平台、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社会评价“六位一体”。从“信息阳光”“过程阳光”“阳光评价”“阳光管理”“阳光监管”和“阳光惩戒”,多管齐下,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操作加工过程、信用信息评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方面面、角角落落“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餐饮行业提升自律意识,引导整个餐饮行业提档升级。同时加强对餐饮服务的全过程监管,实施信用惩戒,面向社会公开违法信息,有效地提升执法效率。
我市持续推动佛山“阳光餐饮”工程,近年来陆续覆盖了大型餐馆、A级餐饮、连锁餐饮、网络订餐等餐饮单位以及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公共餐饮机构。截止2020年10月底,全市共有38435家餐饮单位上线佛山“阳光餐饮”平台,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其中,1779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和81家养老机构食堂提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为佛山人民的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