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资质,商家却私自非法买卖、运输和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结果被警方查获追责。11月16日,佛山禅城公安通报了近期破获的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5名,现场缴获盐酸720余公斤。
今年10月下旬,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对制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禅城公安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特殊性,组织精干警力对辖区内专业市场、商铺等区域开展专项摸排清查行动。
11月初,据民警前期走访调查,发现位于禅城区城北批发市场的某油漆销售商铺和位于石湾镇街道的某化工店均存在非法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的违法行为。11月12日,禅城公安对目标商铺进行突击检查。
在城北批发市场的某油漆销售商铺的仓库,约70平方米的空间内摆满了装有油漆、酒精、天那水的金属罐,但却没有配备灭火器、喷淋装置等消防设施,一旦遇到明火,将非常危险。在而在仓库角落处,民警找到了一批用蓝色塑料桶装着的不明液体。经现场抽样检验,该液体为易制毒化学品盐酸。

佛山禅城公安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清查整治行动。图为现场抽样检验。/禅城公安供图
然而,油漆商铺负责人张某没有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没有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资质。她非法从外地购买一批盐酸,并将盐酸非法运输和储存。只要有顾客求购,她便会以低廉价格非法销售。
随后,民警将店铺负责人张某、员工陈某、张某涛等3名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涉事仓库进行查封,并将30桶盐酸暂行查扣。
在石湾的某化工店内,民警也查获了约100公斤非法买卖的盐酸,抓获店铺老板蔡某等2名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行为人,并对蔡某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人民币,对非法买卖的盐酸化学品进行收缴处理。
禅城公安禁毒大队民警介绍,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属于毒品,它们既可用作一般工农业生产和科研常用化学原料,也可在毒品的制造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佛山禅城公安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清查整治行动,查获涉嫌非法买卖的易制毒品盐酸。/禅城公安供图
为了防止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用于制造毒品,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的要求。其中,严格规定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的买卖,不仅需要办理危险化学用品经营许可证,还需要企业经销人员到公安机关对相关业务进行备案登记。
禅城公安提醒,除了盐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等均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市民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被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佛山日报讯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李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