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子夜闯独居女子房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拘役
佛山日报 2020-11-16 17:11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顺检宣:夜半寂静,独居女子熟睡中听到异响,睁开眼睛竟发现床边站立一名陌生男子!近日,遭遇这一幕的欧女士被吓得不轻,而擅自潜入房间的陌生男子随后被民警抓获,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拘役五个月。

据顺德区检察院介绍,7月1日凌晨2点多,欧女士独自在出租屋内睡觉,突然听到室内有异响,开灯后发现有一名陌生男子正蹲在床尾看着她。欧女士惊吓之余马上跑到阳台,以跳楼为要挟喝令该男子不要靠近她并离开房间。男子离开后,欧女士急忙报警,同时该男子也打电话自动投案。

随后,民警在同一栋出租屋内抓获半夜潜入欧女士房间的男子汪某某。据汪某某供述,他和欧女士住在同一楼层,偶然发现自己所持307房的钥匙可以打开同一楼层302房的门锁,便趁欧女士不在的时候,连续两晚用钥匙打开302房间的大门,入内查看欧女士的物品和照片,还产生了结识的念头。

当天晚上,汪某某打开302门锁后,发现欧女士正在房间内睡觉。因想看清楚欧女士的相貌,汪某某在行走时无意中发出了声响,最终才被察觉。

顺德检察院审查认为,汪某某未经被害人欧女士同意,多次用自己的房门钥匙打开被害人租住的302房房门,翻看房间内物品,窥看被害人日记和照片,更偷偷潜入被害人房间进行偷窥。汪某某的行为恶劣,对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被害人所居住的出租房有独立的卫生间、卧室,作为日常生活起居的地方,房门有锁与外界隔绝,具有住宅的场所性和功能性特征。

因此,汪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

因汪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2020年10月22日,顺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