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珠江商报 2020-11-13 15:53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李文杰报道:11月9日至11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房屋建筑工地37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月9日上午,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例会。局长霍兆华要求把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管控好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奋战一百天全年保平安”的攻坚要求,11月9日至11日,该局连续三天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治理,重点检查工地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危大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高坠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情况和消防安全等。行动中共检查房屋建筑工地37项,向施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其中局部停工整改2份。向监理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经检查,各建筑工地主要存在模板支撑未设置水平杆、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电梯井口未设置水平防护,电焊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据了解,接下来,该局将持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巡查力度,对企业实施“扶、帮、促”,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对各镇(街道)监督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为全区建筑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