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11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构建良好的公益慈善支持环境,促进本土公益慈善行业良性发展,在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支持下,由佛山市慈善会和的爱心基金出资500万,佛山市公益慈善联合会推出“和熙乐善”社会组织非限定资助项目,借此资助佛山市受疫情影响而运营困难的社会组织走出困境。
据了解,该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在佛山市及五区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后续将采取统一申请、评审的方式,给予每家入围的机构1-5万元不等的非限定性资助资金,用于场地租金、人员经费等其他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该项目的社会组织除了需要满足注册要求外,还需提供自身2019年-2020年在市内开展社会服务,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抗疫防疫提供支援服务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机构自身和主要负责人2018年-2020年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准),无被民政部门或税务部门处罚记录。
如果申请的社会组织在2018年-2020年曾获得市、区及以上表彰;或在同领域服务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或有制定2020年及以后战略发展规划;或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则在同等申请条件之下,可获得优先推荐。
据悉,根据该项目扶持规定,原则上申请机构在编人员(以机构在佛山参保工作人员数为准)1-10人(含)的,资助金额为1万元;申请机构在编人员(以机构在佛山参保工作人员数为准)11-50人(含)的,资助金额为3万元;申请机构在编人员(以机构在佛山参保工作人员数为准)50人以上的,资助金额为5万元。因为项目资助金额有限,具体入围机构及资助金额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结果而最终确定。
目前,“和熙乐善”社会组织非限定资助项目申报环节已正式启动,欢迎有意申报的社会组织在关注“佛山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在11月25日前将电子申报资料请发送至邮箱:fsfpwc@fsfpwc.org,以及将纸质版资料邮寄至佛山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3楼。
存在以下情形的社会组织将不予资助:
(一)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二)2018年-2020年受到市区镇街等业务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
(三)2018年-2020年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存在负面记录;
(四)不能提供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