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罗晓燕报道:全国普法办公室日前公布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对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成绩突出、在本地区起到引导作用的县(市、区)进行命名表彰,广东省有20个单位获肯定,佛山市禅城区入选名单。
近年来禅城区通过着力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此外禅城区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一门式”服务平台等各项举措,确保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禅城区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推出村居“两委”干部会前学法活动等,巩固法治建设基础。目前,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推开,共有10个项目获得佛山市法治文化建设品牌称号,依托“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升级创新、全区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便民服务圈”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工作,着力实现普治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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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