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销售碳酸饮料将在货架或柜台上设健康提示
央视新闻、环球时报 2020-11-02 12:06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除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健康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健康条例》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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