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省外病危,社矫人员心急如焚,荷城司法所紧急提交申请并获审批,当事人终与父亲见面。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彭某将一面印有“温情宣教,唤醒迷途浪子;恩威并济,彰显司法关怀”的锦旗送至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以感谢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的关怀教育。
今年7月21日,彭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缓刑考验期间由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近日,彭某的父亲在家乡长沙确诊肺癌晚期入院治疗,医院更是两次发出了病危通知书。彭某因在缓刑考验期内,按照规定,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得违规离开居住地区域。不能返乡照顾父亲的彭某心急如焚,急切地向荷城司法所申请回乡与父亲见面。
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先安抚了彭某焦虑的情绪,然后指引彭某提交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依照规定第一时间提请区司法局审批并获批准。在彭某返乡期间,荷城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按照规定联系彭某,核查其定位信息,教导其不得参与与身份及请假目的无关的活动,督促其按时返回并依规销假。
最终,彭某顺利返回家乡与父亲见面。事后,彭某也按照规定按时返回高明。在随后的社区矫正期间,荷城司法所对彭某专门制订了矫正方案,成立了矫正小组,通过日常集中教育、谈心谈话等工作,让其认识到酒后驾驶对社会、他人及自己的危害,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了其对法律规定及社区矫正制度的认识。
在即将期满解矫之时,彭某向荷城司法所赠送锦旗。他表示,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矫正期间对他的关心、帮助与教导,他将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据介绍,自《社区矫正法》施行后,荷城司法所坚持把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融合,引导社矫对象积极改造,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从而减少违法犯罪,进一步维护高明区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关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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