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高明严格防范山火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0-09-23 20:53

今日,高明区召开2020年区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部署今年高明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区领导姜岳新、苏仕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是我省的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往年的经验,这段时间是最容易出现火灾的时段,如果防控意识松懈、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会议提出,各级必须认清当前高明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宁可越位、不可缺位”的要求,克服麻痹思想,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紧绷森林防灭火这根弦,坚持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筑牢森林安全的“防火墙”,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频发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在深入抓好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的基础上,紧盯五个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镇街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放松,确保责任落到单位、到个人。要进一步细化包山头措施,要借鉴阳山县“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打早小”做法,进一步完善区级班子领导26人、镇街领导班子成员67人实行“包山头”责任制,做细做实森防网络化管控,加强检查督导,严格防范山火。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依托现代传媒和传统手段创新宣传方式、紧盯宣传盲区,实现宣传“全覆盖”,做到家喻户晓。各镇(街道)要采取设立森林防灭火临时检查点、严格执行“三个不放行”等办法强化火源管控。

会议要求,各行业职能部门要切实扛起行业监管职能,加强火源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林区用火管理,落实护林员巡护责任、做好火情早期处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林区田间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公安部门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文广旅体部门要加强林区风景名胜区防火警示宣传,及时消除景区火灾隐患;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垃圾焚烧监管,防范引发山火;交通运输、电力、油气、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区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森林特别防护期的值班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员值班和领导值班制度,做好火情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每日“五个一”工作机制,对森林火险形势“一日一研判”,对森林火情“一日一报告”,对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一日一调度”,对森林火灾“一事一处理”,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一日一抽查”。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足应急准备,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完善应急方案或应急办法,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与各种应急力要强化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检修物资装备,强化培训演练,靠前驻防,随时做好扑火救灾准备,提升遂行任务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高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切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初。

文/佛山日报记者 陈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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