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单,200元!遛狗不牵绳,吃罚单!
小强热线 2020-09-21 21:59

《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从今年5月正式施行

对市民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遛狗的行为进行规范

例如佩戴犬牌和牵狗绳

近日

佛山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

全市首张“牛肉干”

养犬人被罚款200元

禅城城管近日接到市民姚小姐投诉,其早上到兆祥公园晨运的时候,有人带体型较大的金毛犬出来放风,但是并未牵领犬绳。

接报后,禅城城管队员了解到,这只金毛犬每天早上都出来放风,已经持续数月。可能犬主人和犬只都比较熟悉环境,主人就放松了警惕,虽然配备了犬绳在身但是并未使用犬绳牵领犬只,让它自由活动。金毛犬热情活泼的天性使它跟周围晨运的市民自来熟,姚小姐却依然“心惊惊”!

9月10日早晨,在姚小姐的指引下,禅城城管队员顺利找到了正在活动的金毛犬和犬主人,当时并未牵领犬绳。

“把狗狗用牵引绳控制在主人的身边,一方面方便规范狗狗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保护狗狗不受外界因素侵扰,毕竟狗不会说话,行为不能被预料到,所以栓绳利人利狗。”执法队员向当事人宣读解释了相关条文后,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并处罚款200元。

据了解,在9月份,禅城城管部门已经开出3张不文明养犬执法文书。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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