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征求意见!禅城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一个项目可申报15万
佛山日报 2020-09-18 14:29

近日,禅城区委政法委起草了《佛山市禅城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将加快推进禅城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禅城争创广东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试验区,深入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禅城。

意见稿对禅城区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资助标准、使用范围、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与评审、项目管理与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解释。

意见稿指出,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安排,用于资助全区范围内在社区治理、 平安建设、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等方面进行创新的社会治理项目。

资助额度分2个档次,基准金额分别为 15 万元和 10 万元。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程度、效益程度、可操作程度以及年度资金总额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但单个项目调整金额幅度不得超过基准金额的20%。

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分别是协议签署后、中期评估合格后,和末期评估合格后。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鼓励创新、专款专用” 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

目前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请将相关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禅城区委政法委。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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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