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学期禅城区户籍市外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接受申领。其中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一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时间为9月7日至10月9日。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次助学对象包括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以及具有禅城区户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一年级新生。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均认定为符合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助学条件的学生: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学生;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学生;属于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学生;孤儿(普通高中市外就读学生不适用)。
根据资助项目和标准,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助学对象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50元。
对于普通高中阶段助学对象给予免学杂费补助,免学杂费补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即省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235元,市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140元,区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045元,普通学校每生每学期950元。
将对大学新生一次性路费补助,给予一次性学费及路费的资助,省内专科层次补助4500元,省外专科层次补助5000元;省内本科层次补助5500元,省外本科层次补助6000元。
入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大学一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其中,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一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7日至10月9日。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