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中心城区核心区世纪广场、荷城广场、秀丽河公园、明湖公园等公园广场以及人员活动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内不牵犬绳、不戴嘴套、不即时清理粪便三类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劝导教育。

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世纪广场设置了法律法规咨询台。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线上备案如何开展?”“可以提前准备哪些申报资料呢?”9月9日晚,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世纪广场设置了法律法规咨询台。市民站在法律法规咨询台前向工作人员咨询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线上开展养犬备案的流程,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志愿者逐一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问。

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下次遛狗时要记得带一个嘴套,万一狗狗不小心咬到其他市民就麻烦了。”市民孟先生在遛狗前没有提前帮爱犬带上嘴套,城管执法人员看到后马上上前进行劝导,市民当场表示将配合改正。据悉,在9月9日晚的整治行动中,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整治行动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对于劝导后能够主动配合改正,及时消除危害后果的养犬人不予行政处罚。
前段时间,高明区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划定了“城市市区范围”,辖区市民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条例规定的27种烈性犬,否则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市民正在世纪广场遛狗。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此外,根据条例,市民在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需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还应携带已免疫证明或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并帮助犬只佩戴好口嚼嘴套等防护器具,或选择将犬只装入笼中。养犬人在携带犬只出行时需要做到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并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将对养犬人依法予以处罚。

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摄。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田建寅表示,当前,随着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区内养犬数量不断增加,不文明养犬的现象也随之增多,这些行为不仅会对市容环境卫生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加强管理。在昨晚的行动中,区城管执法局共成立了四个执法组,分头在人员活动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劝导,行动得到了市民的配合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后,城管执法人员将持续在市民“遛狗”集中时间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处罚,通过规范犬只管理在区内营造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
文/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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