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拒收现金?原来误会一场!
佛山日报 2020-09-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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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张菲菲 通讯员周健芳报道:吉林延边星巴克门店拒收硬币事件引发了网友对支付方式的热议,无独有偶,佛山市消委会近日也接到消费者类似的投诉称,佛山一大型超市在结账时拒收现金,只接受电子支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无接触式”消费越来越受到推崇,各式各样的生活消费新模式诞生:自助点菜、自助结账、扫码支付、预约购票、网络缴费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用移动终端解决,随之而来在消费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和谐的消费体验。

佛山市消委会近日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一大型超市在结账时拒收现金,只接受电子支付。针对消费者的投诉,佛山市消委会分别与该消费者、涉事超市的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核实情况发现,涉事超市的收银通道分为现金通道和其他电子支付通道两种。投诉的消费者没有留意到超市“其他电子支付通道”的标识,选择电子支付通道支付现金,因此收银员不予办理并建议消费者前往现金收银通道不属于拒收现金的行为。

对于这起超市标识不显眼导致消费者排错队而引发的误会,记者也走访了佛山的大型超市,发现大多数超市收银台分为人工通道和自助通道,人工通道兼用两种支付方式。大型超市分设三种:现金通道、电子支付通道和自助结账通道。每一条通道都有指示的字眼和塑料广告板的图文说明,现金通道可以用电子支付,而电子支付通道不收取现金。但是超市为了节省人力,只开少数人工通道,结账速度比较慢。

记者超市走访,收银通道的指示说明。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张菲菲摄。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都认为,“无现金交易”的社会趋势并不等于拒绝现金支付,拒绝收取现金的商家违反了法律规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拒收现金侵犯了消费者有选择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来支付的权利。此外,消费者也应当正确认识哪些情况不属于拒收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7月的公告指出,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拒绝用现金支付房款。其次,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的,如无人超市、无人值守的停车场。另外,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或有统一的现金收取台,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的,不属于拒收现金行为。

在新的消费模式中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佛山市消委会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提出以下建议:

消费者在主动参与、积极适应各类新的消费变化的同时,应知晓消费过程中应该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及时向商家反馈消费体验,促使商家修改完善消费流程的各项设置。

鼓励经营者主动张贴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的标语,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同时,经营者应加强对店铺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不受影响。另外,建议经营者就产品服务、消费及支付方式、改进意见等多方面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将消费者的监督评价最大化地转换成企业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