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失踪,一男子打来电话要赎金……报警!
顺德普法 2020-09-09 17:32

如今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

但是

竟有不法分子利用“寻人启事”诈骗

利用寻人家属的希望

诈骗金额高达25万人民币!

案情回顾

今年3月21日,罗某向派出所报案称,女儿在北滘镇某餐饮店离开后失踪了。

为了寻找女儿,罗某还在“今日头条”发布了寻人启事。

没想到,3月23日,罗某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恐吓短信,以罗某女儿生命安全为要挟,要求罗某将5万块钱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收到相关短信后,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1日,民警在山西省大同市将作案人员巩某抓获。

罗某并非此次案件的唯一被害人

2020年3月,巩某通过虚构自己绑架失联人员或可提供有关线索的方式,让家属汇款至其预先购得的银行账户上实施诈骗。

据巩某供述,其因疫情没有工作,所以滋生了用不法手段骗取钱财的心思,他通过上网在“百度”、“今日头条”等APP上寻找寻人信息,并以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方式,实施诈骗行为近六十次,诈骗金额共25万元,其中三名被害人接到勒索信息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截至被抓获前巩某均没有收到任何诈骗的款项。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诈骗金额高达25万元,数额巨大,因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我院以诈骗罪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巩某如实供述涉嫌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并自愿接受认罪认罚,2020年7月15日,顺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巩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家人失踪心急情有可原

但应该保持理智和冷静

失踪24小时后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遇到类似本案中

勒索钱财、索要“信息费”等情况

及时报警,问对方的地址、要求以及联系方式

以便警方核查信息的真假

顺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