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手续就开工?佛山这家施工单位被罚1.5万!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赶项目进度,出现“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9月8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了一则相关案例,施工单位被罚1.5万元。
据市交通运输局通报,2020年4月23日,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案称,该中心南海所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佛山市南海区某公司涉嫌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麻奢涌邓岗桥上游右岸进行护岸工程施工。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于4月23日予以立案,4月28日在佛山水上交通检查站对当事公司授权委托人何某进行调查询问,发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某公司涉嫌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执法人员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内到航道部门办理许可、停止施工、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于5月15日前整改相关问题。
5月18日,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复核当事人整改情况时,发现当事人虽然正在办理航道相关审批手续,但仍在继续施工,经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再次调查,该情况属实。6月23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向违法当事人发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5万元。8月18日,违法当事人履行了罚款缴纳义务,目前该施工已完成,违法行为已消除,本案结案。

目前,施工现场已完成施工,违法行为已消除。受访者供图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未经批准在航道、航道保护区及通航水域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对航道通航造成安全风险,导致船舶事故。从事航道施工作业前请到航道管理部门评估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非法施工作业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