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烈性犬禁养具体范围公布,个人违规饲养每只罚款2000元!
《顺德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
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
具体区域范围正式划定
大良、容桂、伦教、勒流辖区
全部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陈村、北滘、乐从、龙江、杏坛、均安辖区的
建成区及部分工业园区
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佛山市烈性犬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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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和抓实全区养犬管理工作
《方案》明确了下阶段的重点工作铺排
01
顺德将开展全区养犬情况摸查,同步开展《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入户宣传。各镇街将设置不少于1个可以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走失、流浪等的犬只留检场所;实施犬只免疫、检疫工作,保障狂犬病疫苗使用量充足,监测人患狂犬病疫情和相关的预防、接种工作。
02
同城管执法、公安、农业农村、住建、卫生、市监等部门成立联合管理执法专班,对顺德区划定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开展执法,主要有饲养烈性犬种、没有犬绳牵领、没有佩戴口罩或者嘴套、没有制止犬只攻击行为、没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带犬进入禁入区域等、噪音扰民、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等。
顺德各镇(街)城市市区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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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

容桂

伦教

勒流

陈村

北滘

乐从

龙江

杏坛

均安

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呼吁
文明规范养犬,事关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事关市容卫生,事关城市文明,既是对爱犬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做一个文明养犬人,共同打造人与人之间、人与犬之间和谐共处的文明社会。
顺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