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如一日为人民 调解提供法律保障
珠江商报 2020-09-07 18:05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十周年。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调解法。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全面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它的颁布实施,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本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载奋进,十载收获。如今,顺德区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全链条多元化调解机制,在全市率先搭建起远程在线司法确认平台,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数据显示,顺德区已成立涵盖政府部门、基层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各类调解组织500个,组建了超4000人的专兼职调解员大队伍,全区205个村居实现“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100%全覆盖。

人民调解不仅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能在解决矛盾过程中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a6fbe7dbbdd04f7d9aebefe90896c09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