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行动
佛山日报 2020-09-03 08:14

为切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经营者销售合格产品,日前,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区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查处涉及产品质量安全不达标、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对2家销售单位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了解,通过前期排查,该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主要配件销售场所的数量和情况进行全面摸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统计数据显示,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定点监管对象共计159家,总体数量比2019年的71家增长了124%,其中禅城区获批带牌销售企业共计139家。

在此基础上,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实地查看的形式,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检查。

行动中,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上海凤凰”“比德文”“愉途”和“雅迪”等11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重点查看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标准并经过CCC认证,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

执法检查组人员表示,具体来说,一是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检查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标准并经过CCC认证,证书型号与合格证及实物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产品合格证:扫描合格证上二维码辨别合格证真伪,核对车上铭牌信息与合格证内容是否一致(型号、商标、制造商),核对配套电池生产厂家及型号与合格证内容是否一致等等。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11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加装包围护钢、加装尾板护罩、加装后尾箱等行为责令改正,对2家销售单位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涉案金额5万元。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推进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流通销售为治理重点的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回头看”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防范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守住禅城质量安全底线。

文/佛山日报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王平